本报记者李远方
党的十八大以来,药品监管改革深入推进,创新、质量、效率持续提升,医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存在的短板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管改革的获得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对标国际通行规则,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监管创新,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
药品监管瓶颈亟待破解
今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议指出,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监管创新,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要系统总结这次抗疫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突发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监测评价等工作机制,提升药品监管应急处置能力。
据悉,意见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首个专门针对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政策文件,对于破解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存在的瓶颈制约问题、促进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一些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管理还存在不足,部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尚不确切,一些高风险产品监管还有待加强,与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期盼还有差距,亟须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依然严峻,国际国内对新冠病毒疫苗的审批上市和质量安全高度